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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合議庭之裁判 (ACO) 1/2020
  • 公佈日期
    2020-04-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合議庭裁判 / 司法見解;判例 / 終審法院 / 中級法院 / 法院 / 檢察院 / 上訴 / 刑罰;處罰;處分 / 刑事訴訟法典 /
  • 摘要
    2020年4月3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 在審理就第一審無罪判決提起的上訴中,如果中級法院改判被告有罪,則應該直接作出量刑。為此目的,中級法院可在認為必要時類推適用《刑事訴訟法典》第352條第1款和第2款的規定重開聽證,並在對相關證據進行調查的基礎上科處刑罰。
  • 頁數
    第4204-4215頁
  • 註記
    終審法院第130/2019號案。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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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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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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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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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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