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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11/2004
  • 公佈日期
    2004-04-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雙重課稅;雙重徵稅 / / 收入;收益;所得 / 稅捐與稅項 / 企業 / 利息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商業;貿易 / 工業;產業 / 管理 / 逃稅 / 國家稅務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04 /
  • 摘要
    命令公佈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澳門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內地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 頁數
    第2193-2208頁
  • 註記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二組第37/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修訂及調整本議定書的內容。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第30/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在澳門簽訂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議定書生效,並相互作出通知使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二組第21/2011號行政長官命令命令公佈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北京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二份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二組第84/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內地就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北京簽訂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二議定書已完成使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二組第79/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命令公佈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在北京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三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