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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11/2006
  • 公佈日期
    2006-03-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協約 ;公約 / 保護兒童 / 保護 / 兒童;孩子 / 法律之適用 / 海牙 / 1993 /
  • 摘要
    命令公佈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訂於海牙的《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 頁數
    第2161-2190頁
  • 註記
    公佈該公約的英文正式文本及相應的中、葡文譯本。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二組第14/200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發出的通知書的有用部分。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二組第23/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起在肯尼亞和締約國之間生效。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第17/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在佛得角和締約國之間生效。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19/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起在多哥共和之間生效。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二組第23/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愛爾蘭及吉爾吉斯共和國之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