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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15/2009
  • 公佈日期
    2009-07-0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協約 ;公約 / 通知;通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知書 / 國際協議 / 核能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維也納 / 2006 / 英語 / 中文;漢語 / 葡萄牙語 / 翻譯 /
  • 摘要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訂於維也納的《1987年亞洲太平洋地區核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和培訓地區合作協定的第四次延長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英文文本的適用部分及相應的中、葡文譯本,以及《1987年亞洲太平洋地區核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和培訓地區合作協定》及該第四次延長協定的英文正式文本及中、葡文譯本。
  • 頁數
    第9143-9156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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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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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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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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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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