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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15/2012
- 公佈日期2012-04-1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S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議定書;協議書 / 公約;協定;協約 / 保護 / 文化遺產 / 軍備 ; 武器 / 武器;槍械 / 海牙 / 聯合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摘要命令公佈一九五四年五月十四日訂於海牙的《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的議定書。
- 頁數第4353-4356頁
- 註記根據議定書第十段的規定,議定書自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起在國際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包括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有關議定書的英文正式文本及相應的葡文譯本刊登於本公告附件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