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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1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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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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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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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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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 經濟 / 商業;貿易 / 關稅 / 稅務豁免 / 投資 / 產地來源證 / 商品;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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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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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75-97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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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協議自雙方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副刊第28/2003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1/2005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及其三項附件。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副刊第24/2005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二及其二項附件。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二組第33/200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三及2006年上半年《安排》項下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的確認書。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5/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四及其一項附件。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二組第28/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及其一項附件。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第27/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七及其一項附件。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二組第11/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八,以及其一項附件和補充內容。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二組第48/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九及其一項附件。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第46/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十及其一項附件。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二組第12/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十附件的補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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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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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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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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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