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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21/2017
  • 公佈日期
    2017-05-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國際協議 / 領事關係 / 領事館 / 國際關係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俄羅斯聯邦 / 香港 / 1997 / 1999 /
  • 摘要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就俄羅斯聯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的協定。
  • 頁數
    第6788-6793頁
  • 註記
    公佈協定的中文和俄文正式文本,以及相應的葡文譯本。
    協定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產生效力。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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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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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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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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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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