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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33/2011
  • 公佈日期
    2011-08-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領事館 / 國際關係 / 中央人民政府 / 阿根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命令公佈阿根廷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阿根廷共和國將其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協議的照會。
  • 頁數
    第9682-9683頁
  • 註記
    協議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根據協議,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之日起,阿根廷共和國政府將其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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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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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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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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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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