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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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3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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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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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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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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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國際協議 / 經濟貿易合作 / 文化合作 / 司法協助;司法互助 / 法律協助;法律互助 / 國際合作 / 工藝;工藝學;技術 / 科學;理學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葡萄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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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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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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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鋼要協定的存續期為無限期。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二組第19/2003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就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的生效,以換文方式完成所要求的內部程序。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9/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修改本協定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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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34/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
- 第19/2003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就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的生效,以換文方式完成所要求的內部程序
- 第19/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修訂協議書》的正式中文及葡文文本。
- 第69/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就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合作綱要協定修訂協議書》的生效,以換文方式完成所要求的內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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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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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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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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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