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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4/2002
  • 公佈日期
    2002-02-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協約 ;公約 / 統一匯票、本票法 / 匯票與本票 / 銀行業務 / 國際關係 / 日內瓦 / 聯合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葡聯合聲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知書 /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 摘要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三零年六月七日於日內瓦簽署的《統一匯票和本票法公約》(含附件及議定書)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
  • 頁數
    第406頁
  • 註記
    有關通知書的英文文本刊登於本公告附件內。
    《統一匯票和本票法公約》(及其附件及議定書)的葡文本刊登於一九六零年二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六期副刊第151頁(其他類第1/60號)。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第6/2005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統一匯票及本票法公約》的中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