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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公告 (AVCE) 47/2004
  • 公佈日期
    2004-12-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公告 / 協約 ;公約 / 通知;通報 / 司法文書 / 民法 / 商法 / 翻譯 / 中文;漢語 / 海牙 / 1965 / 2004 /
  • 摘要
    命令公佈於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海牙簽訂的《民商事件訴訟和非訴訟文件的國外送達公約》之中文譯本。
  • 頁數
    第8354-8363頁
  • 註記
    該公約之正式法文文本及相關的葡文譯本公佈於一九七一年七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210/71號法令),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所作出的通知書公佈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41/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5944-5952頁的更正書(第13/2006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