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48/2001
- 公佈日期2001-10-1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公約;協定;協約 / 貨物運輸 / 海上運輸 / 海上交通 / 海上安全 / 航海 / 船 / 國際勞工組織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葡聯合聲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知書 /
- 摘要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二十七號《航運的重大包裹標明重量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
- 頁數第5613頁
- 註記國際勞工組織第二十七號《航運的重大包裹標明重量公約》的締約國文本刊登於一九六四年一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55頁(第20771號國令)。
有關通知書的英文文本刊登於本公告附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