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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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7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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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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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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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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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修改 / 議定書;協議書 / 雙重課稅;雙重徵稅 / 逃稅 / 稅 / 收入;收益;所得 / 稅捐與稅項 / 企業 / 船 / 航空器 / 運載工具;車輛 / 海上運輸 / 空中運輸 / 陸上運輸 / 國家稅務總局 / 中文;漢語 / 葡萄牙語 / 翻譯 / 北京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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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命令公佈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在北京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三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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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371-253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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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文本刊登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組第2193頁(第11/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
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二組第37/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本《安排》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刊登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廿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第30/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本《安排》議定書生效,並相互作出通知使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二組第21/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本《安排》的第二份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刊登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二組第84/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本《安排》的第二議定書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刊登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廿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第2/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本《安排》的第三議定書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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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1/200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澳門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內地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 第37/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在澳門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 第30/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就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在澳門簽訂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議定書生效,並相互作出通知使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 第21/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北京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二份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 第84/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內地就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北京簽訂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二議定書已完成使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 第79/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在北京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三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 第2/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內地就相互作出通知已完成使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雙方在北京簽訂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三議定書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 第1/2020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澳門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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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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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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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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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