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國令 (DEC) 19/93
-
公佈日期1999-12-13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0 I 1S
-
生效狀況其他
-
敘述詞追認;批准 / 規章;條例 / 電訊 / 國際電訊聯盟 / 電話 / 電報系統;電報機 / 葡萄牙 / 澳門 / 澳洲(澳大利亞) / 1988 /
-
摘要通過《國際電訊規則》,以待批准。
-
頁數第8076-(96)-8076-(136)頁
-
註記本法規廢止一九七四年十月一日《葡萄牙政府公報》第二百廿九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507-A/74命令;該命令核准《電報及電話規章》。
《國際電訊規則》的法文文本及其葡文譯本己刊登於本國令附件內。
《國際電訊規則》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一副刊第218/99號共和國總統令延伸至澳門適用。
二零一四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第1/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九日《國際電信規則》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