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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國令 (DEC) 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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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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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8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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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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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國令;命令 / 協約 ;公約 / 追認;批准 / 國際貿易 / 保護動物 / 植物保護 / 動物 / 植物 / 瀕危物種 / 華盛頓 / 1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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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關於面臨絕種之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協定之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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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15-7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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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有關《協定》的葡文及英文文本已刊登於一九八零年七月二十三日《共和國公報》第六十八期第一組。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35/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知書,通知有關《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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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49/99/M號決議,關於一九八三年四月三十日於哈博羅內(博茨瓦納)通過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第二十一條的修改適用於澳門。
- 第50/80號國令,核准關於面臨絕種之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協定之追認。
- 第98/99號通告,茲按命令公布:《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秘書處作出通知:葡萄牙政府宣告該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
- 第35/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七三年三月三日於華盛頓簽署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第78/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經在波恩、哈博羅內修正的一九七三年三月三日在華盛頓簽訂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及其附錄I、附錄II和附錄III的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二日的文本。
- 第43/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起生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II和III的更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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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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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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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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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