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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審計長批示 (DESCA) 3/1999
  • 公佈日期
    2000-01-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審計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核數師 ; 審計師 / 審計署綜合事務局 / 審計署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綜合事務局局長及首席審計師。
  • 頁數
    第238-240頁
  • 註記
    本批示被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公佈的第3/2001號審計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