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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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審計長批示 (DESCA) 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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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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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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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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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審計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審計署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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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審計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租用“皇朝廣場”二十樓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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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121-111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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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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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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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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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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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