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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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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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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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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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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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 / 代表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保安司司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2008 / 2009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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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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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4-2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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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所委任成員的任期均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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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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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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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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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