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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017
  • 公佈日期
    2017-01-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郵電局 /
  • 摘要
    核准郵電局執行無線電稽查職務的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 頁數
    第25-2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19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17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第17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