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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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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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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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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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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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制度 / 社會保障 / 養老金 / 殘疾金 / 救濟金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社會保障基金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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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養老金,殘疾金及救濟金的每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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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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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
調整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37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養老金、殘疾金及救濟金的金額。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4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養老金、殘疾金及救濟金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