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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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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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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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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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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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海事及水務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撞船 / 技術合作 / 船 / 香港 / 廣東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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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粵港澳三地搜救機構《客船與搜救中心合作計劃》互認合作安排」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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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4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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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廣東省海上搜救中心及香港海上救援協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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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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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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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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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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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