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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3/2009
  • 公佈日期
    2009-04-0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總秘書;秘書長 / 兼任 /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組成 / 2009 / 2010 /
  • 摘要
    續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 頁數
    第3335頁
  • 註記
    刊登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二組第4029頁內的更正書(第11/2009號),更正第一款(二)項的中文文本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