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4/2020
  • 公佈日期
    2020-04-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書簿津貼制度 / 津貼 / 財政資助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私校教育 / 學生 / 教育暨青年局 / 2020 /
  • 摘要
    調整第29/200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 頁數
    第412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經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0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9/200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