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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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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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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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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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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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書簿津貼制度 / 津貼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私校教育 / 學生 / 教育暨青年局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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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第29/200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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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1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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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經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0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9/200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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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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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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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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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