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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4/2021
  • 公佈日期
    2021-07-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最高限額度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廉政專員 / 廉政公署 / 財政管理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公共工程 / 公共開支 / 2021 /
  • 摘要
    訂定廉政專員權限內的財政及財產資源管理的開支許可限額。
  • 頁數
    第1133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第1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