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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5/2015
  • 公佈日期
    2015-05-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 / 醫療券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永久性居民 / 醫療補貼計劃輔助中心 / 衛生局 / 2015 / 2016 /
  • 摘要
    核准醫療券的式樣。
  • 頁數
    第234-23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8/2015號行政法規所指的醫療券的式樣。
    醫療券的有效期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不得重新轉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