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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6/2024
  • 公佈日期
    2024-06-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海洋功能區劃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海域 / 規劃;計劃 / 地圖 / 行政處;行政區劃分 / 期限;期間 / 要件 / 管理 / 控制;管制;監督 / 沿海區 / 保護 / 儲備;準備金;保留 / 發展策略 / 環境保護 / 污染管制 / 運輸 / 建築 / 都市發展 / 工業;產業 / 能源供應 / 旅遊 / 風景保護 / 文化 / 體育運動 / 城市固體廢物 / 自然災害 / 港口 / 航海 / 航道;水道;通道;頻道 / 船舶 / 內港 / 外港 / 九澳港口 / 碼頭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海上運輸 / 公共道路;街道 / 橋樑 / 隧道 / 蓮花大橋 / 邊檢站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機場 / 治安;保安;安全 / 輕軌 / 輕軌系統 / 污水處理廠 / 污水 / 廢物處理 / 新城填海區 / 路氹城計劃 / 海事及水務局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氹仔島 / 路環島 / 2024 / 2040 /
  • 摘要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海洋功能區劃》。
  • 頁數
    第1353-137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第7/2018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內。
    海洋功能區劃的期限至20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