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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8/2021
  • 公佈日期
    2021-08-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法規的公佈 / 章程;通則 / 教學人員 / 學校 / 官校教育 / 非高等教育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機構 / 教師;教授 / 教師職程 / 教育輔助 / 教學助理員職程 / 員工;勞工 / 公共職能;公職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制度 / 人員 / 工作表現評核 / 報酬 / 工作時間 / 超時工作 / 超時 / 兼任 / 服務時間 / 工作條件 / 正常工作時間;時段 / 夜間工作 / 假期;年假 / 缺勤 / 職業培訓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免除;豁免 / 培訓 / 紀律制度 / 違反紀律 / 刑罰;處罰;處分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摘要
    重新公佈《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通則》全文。
  • 頁數
    第1212-1235頁
  • 註記
    重新公佈經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67/99/M號法令核准,並經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2/2010號法律及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4/2021號法律修改的《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通則》全文。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42/2022號行政法規訂定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的工作表現評核制度。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2/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休學假期的申請、審批、執行和提交報告的規範。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6/2024號行政法規訂定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8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公共部門及機構教學人員的核心發展活動時數及訂定該等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具體審核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