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8/2023
  • 公佈日期
    2023-07-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要件 / 應用;使用 / 控制;管制;監督 / 危險物質 / 有毒物質 / 爆炸物;炸藥 / 法律制度 / 包裝 / 標簽;標籤 / / 最高限額度 / 免除;豁免 / 庫藏 / 治安;保安;安全 / 防火 / 設備 / 工業設施 / 安裝;設施 / 工業界 / 消防局 /
  • 摘要
    訂定獲自動豁免第12/2022號法律第八條(一)項(2)分項及(3)分項所規定危險品用戶的預先通知義務的條件。
  • 頁數
    第1920-196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第12/2022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