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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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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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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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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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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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衛生局 / 保安協調辦公室 / 世界衛生組織 / 衛生;健康 / 公共衛生 / 民事保護;民防 / 出入本地區 / 刑法典 / 保護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預料;預測 / 流行病 / 非典型肺炎 / 集體運輸 / 航空器 / 船 / 運載工具;車輛 / 職責;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治安警察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運作 / 邊檢站 / 外港 / 機場 / 罪行;犯罪 / 禁止 / 傳染病 / 公共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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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關於預防或消除可能危及或損害個人或集體健康的因素或情況的措施,啟動民防架構的措施,例外性措施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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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52-4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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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