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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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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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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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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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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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辦公室主任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 / 合同 / 假期;年假 / 缺勤 / 公共開支 / 招待費;交際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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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職權授予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梁潔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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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25-6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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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追認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在本授權範圍內作出的所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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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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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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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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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