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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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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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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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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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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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執業准照 / 廣播 / 無線電廣播;收音機;廣播電台 / 無線電網絡 / 電訊 / 期限;期間 / 費用;稅率;收費 / 財政局 / 新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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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綠邨738台有限公司獲准經營電台調頻(FM)頻道廣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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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7-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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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由澳門郵電廳於一九六三年一月三日發出、獲分配調幅頻道(AM)738 kHz之第15號准照,自本批示生效日起廢止。
刊登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906頁內的更正書(其他類第1030/2015號),更正不正確之處。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副刊第2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附於本批示的第1/2015號牌照,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續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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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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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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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