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0/2005
  • 公佈日期
    2005-04-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大學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3 / 2005 /
  • 摘要
    許可修改九月三日第21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有關《澳門大學A1樓宇工程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497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17/2003號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