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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2/2021
  • 公佈日期
    2021-08-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對抗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民事保護;民防 / 緊急情況 / 評估;評審;評核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1 /
  • 摘要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起,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
  • 頁數
    第1242頁
  • 註記
    本批示的效力追溯至第一款所指的日期及時間。
    第11/2020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1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晚上十時起,終止即時預防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