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3/2005
  • 公佈日期
    2005-04-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出售;銷售 / 承租人 / 住宅;房屋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家庭;家屬 / 社會房屋 / 房屋局 / 廢止 / 批給合同;特許 /
  • 摘要
    修改第1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 頁數
    第2555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二組第1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本批示被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6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