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3/2007
  • 公佈日期
    2007-04-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大學 / 合同 / 勞務提供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2007 / 2011 / 修改 /
  • 摘要
    許可修改十二月十二日第40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924-925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40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內容被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9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