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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3/2016
  • 公佈日期
    2016-04-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造船 / 船舶 / 救助;救援;拯救 / 2012 / 2013 / 2014 / 2016 /
  • 摘要
    減少第20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承建一艘二十五米長救援船)
  • 頁數
    第332-333頁
  • 註記
    宏德機器鐵工廠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0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