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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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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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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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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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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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委員會;佣金 / 投資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 組成 / 代表 / 市政署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財政局 / 旅遊局 / 勞工事務局 / 土地工務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消防局 / 衛生局 / 藥物監督管理局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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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若干實體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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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3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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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二組第16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二組第11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