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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8/2008
  • 公佈日期
    2008-05-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 / 駕駛執照 / 體格檢查 / 醫生檢查證明書 / 運載工具;車輛 / 機動車輛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核准交通事務局使用的表格式樣。
  • 頁數
    第530-53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40/93號批示及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