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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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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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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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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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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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駕駛執照 / 體格檢查 / 醫生檢查證明書 / 運載工具;車輛 / 機動車輛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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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交通事務局使用的表格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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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30-5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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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40/93號批示及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