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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19/2024
  • 公佈日期
    2024-07-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列表 / 私營部門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監督;監管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治安;保安;安全 / 保護 / 資訊網絡 / 電腦系統 / 電腦數據資料 / 信息學;電腦學;資訊 / 廢止 / 市政署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衛生局 / 海事及水務局 / 郵電局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民航局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頁數
    第1655-166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二三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2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7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3/2019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及第35/2019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