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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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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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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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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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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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3 / 2004 / 路氹城計劃 / 體育運動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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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澳門路填海區大型多功能體育館》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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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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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1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二款。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1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