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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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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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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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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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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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調整;更新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 / 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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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第1/2006號牌照及第3/2007號牌照內所提及的“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China Uni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Uni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改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hina Tele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Tele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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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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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將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3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1/2006號牌照及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7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3/2007號牌照內所提及的“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改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3/2007號牌照,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起續期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