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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2009
  • 公佈日期
    2009-01-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調整;更新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 / 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 2009 /
  • 摘要
    將第1/2006號牌照及第3/2007號牌照內所提及的“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China Uni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Uni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改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hina Tele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Tele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
  • 頁數
    第209頁
  • 註記
    將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3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1/2006號牌照及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7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3/2007號牌照內所提及的“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改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3/2007號牌照,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起續期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