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2016
  • 公佈日期
    2016-01-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運載工具;車輛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核准《栢威(鏡湖馬路)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 頁數
    第40-4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後第二個月之首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29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2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栢威(鏡湖馬路)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第一條及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