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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0/2024
  • 公佈日期
    2024-07-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制度 / 收費;票價 / 收費制度 / 公共服務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共運輸 / 支付;繳付 / 運輸 / 旅客;乘客 / 輕軌 / 輕軌系統 /
  • 摘要
    修改經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 (輕軌公共客運服務票價制度)
  • 頁數
    第166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18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及重新公佈的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副刊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三)項。
    第18/2019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