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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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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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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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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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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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委員會;佣金 /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發展項目 / 顧問 / 2005 / 2006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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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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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7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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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二組第16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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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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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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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