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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3/2003
公佈日期
2003-05-14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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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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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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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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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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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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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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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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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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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任檢察官委員會委員。(黃如楷、崔世昌)
頁數
第2150頁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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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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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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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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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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