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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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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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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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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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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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對抗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運作 / 公司 / 商業場所 / 工業;產業 / 商業;貿易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公共服務 / 供水 / 電能 / 氣體 / 燃料:石油 / 電訊 / 公共運輸 / 住宿 / 清潔服務 / 大廈管理 / 飲食;飲料 / 食物 / 藥劑學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中止;停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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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零時至七月三十日零時,命令適用特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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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54-10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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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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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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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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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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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