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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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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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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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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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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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供應合同 / 信息學;電腦學;資訊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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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54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許可訂立供應“中央電腦系統及相關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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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43-12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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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54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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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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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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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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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