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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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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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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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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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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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經濟貿易合作 / 歐盟 / 組織架構 / 組成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代表 / 人員 / 布魯塞爾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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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規定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的機關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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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02-10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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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7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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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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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