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6/2007
  • 公佈日期
    2007-05-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經濟貿易合作 / 歐盟 / 組織架構 / 組成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權限;管轄權 / 代表 / 人員 / 布魯塞爾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規定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的機關組成。
  • 頁數
    第1002-100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7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