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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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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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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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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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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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大熊貓基金 / 基金;資金 / 熊貓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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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3/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的(1)、(2)分項。(大熊貓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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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6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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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第23/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的(1)、(2)分項。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二組第14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
本批示已被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12/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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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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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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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