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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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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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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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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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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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法諮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組成 / 2007 / 2008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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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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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40-35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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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所委任的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二組第3698頁內的更正書(第16/2007號),更正中文文本中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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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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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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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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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